首建“中介机构预选库”力促公正中介
南京政府工程招投标的关键环节有了新办法,今后,这些招投标中介机构都要进行预选,防止串标行为。昨日,记者从南京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近日出台《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对招投标重点环节进行严格监管。
44条“铁规”:
12个招投标风险点
“全面监控”
“南京‘保增长、促转型’任务艰巨,今年将完成政府主导性项目投资600亿元以上,带动全社会投资2500亿元,资金投向以工程建设项目居多!”南京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龙翔告诉记者,在这一背景下,《若干规定》应运而生,共5章44条,对事关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中介服务以及监督管理等行为进行“全面监管”。
记者在《若干规定》中看到,纳入监管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有:本市各级、各类财政性资金、政府专项资金(基金)、政府融资(借贷)资金等投入建设的项目。
据介绍,南京市专门组织东南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梳理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12个风险控制点,通过制定《若干规定》逐个风险点进行监控,选择6个政府投资招投标项目作为样本进行改革试点,以提升《若干规定》的可操作性。
“亮点”解读:
“两招”严打“串标围标”
“串标围标”一直是招投标活动的监管重点更是难点。《若干规定》给出“两大实招”:一是实行工程建设交易中心代收代管投标保证金制度,并以非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此举相对于现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方法来说,使串标围标、资质挂靠的难度和成本都有所增加,且便于事后查证。
二是全国首创“抽签确定”评标法。针对不同项目,采取经评审最低价法、综合因素法、随机抽签法等评标办法,增加评标过程的不确定性,串标围标变得更难。
首建“中介机构预选库”
记者在《若干规定》里看到,南京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将实行中介机构预选制度,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中介机构,建立中介机构预选库,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采用随机或者竞争的方式从库中选择中介机构。
龙翔告诉记者:“我们在全国首创‘中介机构库’,并对入库中介机构实行量化考核,定期对不合格的中介机构予以调整,目的在于打破工程参建各方与中介机构的利益链,运用经济措施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按照国家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项目、抢险救灾项目、应急项目可以不招标。《若干规定》要求这类项目的发包人必须“从‘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项目’、‘抢险救灾项目’、‘应急项目’承包商(供应商)名录中,采用随机方式选择承包人”。这一做法改变以往此类工程招标人直接发包的惯例,防止直接发包滋生腐败行为。
除此之外,龙翔还表示,“(《若干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明确规定招标人在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中,不得对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提出获得奖项条件的要求,防止量身定做,利于潜在投标人充分参与竞争。”
摘自《江南时报》2009.04.01 记者 黄蕾 实习生 陈振云